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当前扬州和我市创建办正按照《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创建标准》,随机对中小学、幼儿园进行抽测、暗访,为扎实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是有关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。有落实情况的文字、图片资料(限中小学)。两者都有为符合,只有一种为基本符合,两者都没有或很差为不符合。文字、图片资料可以是装订成册的,也可以是在宣传栏、橱窗等地展示的。
二是有关于文明校园创建、校风校训、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、展板、文化墙等载体。由学校工作人员带领指引,文明校园创建、校风校训、校园文化活动3方面内容都要体现,每方面至少有1处为符合,缺少1方面的内容为基本符合,其他为不符合。
三是校园环境干净整洁、秩序井然,学生食堂、厨房干净卫生。道路、走廊查看是否有垃圾,是否摆放杂物;食堂查看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;厨房查看地面、操作台是否有污水、污渍,食材、食品是否过期。校园环境、食堂出发都符合要求为符合,其他为不符合。
四是教室悬挂张贴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(限中小学)。查看2间教室,都有为“符合”,有1间教室有核心价值观宣传内容为“基本符合”。
五是学生会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。随机询问5名学生。5名学生都能背诵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为符合,3-4名能背诵的为基本符合,2名及以下会背诵为不符合。
六是学生知晓文明校园创建工作。随机询问5名学生。5名学生都知道文明校园创建的为符合,3-4名知道的为基本符合,2名及以下知道的为不符合。需要提醒的事,不需要背诵文明校园“六个好”标准。
七是体育、艺术等方面的课程没有减少课时或被占用。随机询问5名学生。5名学生全都说没有的为符合,3-4名说没有的为基本符合,2名及以下说没有的为不符合。说不了解视为没有。
八是学生参加过志愿服务。随机询问5名学生。5名学生都参加过学校、社区和公共文化设施等场所的宣传、讲解、引导等志愿服务的为符合,3-4名参加过的为基本符合,2名及以下参加过的为不符合。请学校做好辅导,让每个学生知晓自己参与过不同形式的志愿服务。
九是特别要提醒,校园内无吸烟现象,指的是在整个校园都没有看到吸烟现象,从教职工到学生,均不能有,校园地面上不能看到烟头。
十是根据《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一条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,第二十二条 驾驶、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请各校明确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(尤其是初中生)。提醒学生驾驶、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。
仪征市教育局 2022年9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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